贵 州 师 范 学 院
体 育 学 院
贵师院体院发〔2022〕04-15(10)号
一、实验教师应热爱本职工作,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与实验技能。
二、实验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、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,编写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讲义,注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。按要求组织实验教学,不随意增减、更改实验的项目和内容。
三、熟悉相关实验仪器、设备的性能和操作,制定好
每个实验的实验方案、设计实验方法,做好新开实验项目的试做工作,改进实验方法和手段。
四、指导实验时,要向学生讲解实验和注意事项,认真指导学生参加实验,帮助学生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和遵循操作流程,督促学生独立完成并记录好有关实验数据,保证实验教学质量。
五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实验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,爱护实验教学仪器、设备,维护好实验室的卫生安全。
六、实验结束后,实验教师应督促学生打扫实验室卫生,并对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查,关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和实验室门窗。
七、指导学生整理实验数据、写好实验报告,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并评分。
八、实验教师应按照实际实验课程需求和要求认真填写《实验室运行记录》、《实验仪器使用记录》等,并督促学生填写相关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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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4月15日
录入:陈国余
审核:韩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