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 州 师 范 学 院
体 育 学 院
贵师院体院发〔2015〕06-19(2)号
为保证我院学生教育实习的顺利进行,确保整个实习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规定。
1、实习前的准备工作
(1)成立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。院长任组长,成员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、班主任、教法课教师和部分实习指导教师组成。
(2)由实习领导小组制订实习计划,编排实习小组,指定实习组长,选派实习教师。
(3)召开实习动员大会,学习有关教育实习文件及规定,安排并下达实习任务。
(4)停课当天,由指导教师召开本组会议,分发有关资料及办公用品,分配实习班级,按照实习学校课程进度,安排实习内容。
2、实习要求
(1)预教时,院上尽可能为学生提供场地,设施及教室,便于学生预教。指导教师要及时分配预教内容任务,督促指导实习生备课,组织本组实习生听课,提出改进意见,精心指导,在进入实习学校前,每个实习生必须完成两学时成熟的理论教案和技术课教案。
(2)实习指导教师要全面负责实习生的工作、生活和纪律管理,坚守工作岗位,指导实习生备课,审阅教案,检查班主任工作,组织好预教,听课和评课工作,做好听课记录。
(3)实习生要严格遵守教育实习的各项规定和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,服从领导,虚心接受双方指导教师的指导。言行举止文明,为人师表,不允许吸烟、喝酒、玩赌、谈恋爱,服装整洁,大众化。未经允许,不得单独或带领学生外出。
(4)实习教案上课前必须履行审阅签字程序,审阅应在上课前两天进行,教案先送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审阅签字,后送实习指导教师审阅签字。
(5)每个实习教案在上课前必须在实习小组预讲,预讲合格,方可上课。
(6)要组织好听课工作,同组实习生要互相听课,指导教师对每名实习生的每份新教案的预教至少听评课1次。
(7)实习期间至少召开2—3次试教评议会,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原任课教师召集组织。评议会上先由实习生从备课、课的组织、课的效果等方面作出全面简要的分析汇报,然后进行民主讨论。
(8)实习生要在原班主任或体育教研室的统一领导下,做好班主任日常工作或组织好学生课外体育活动、学校各种体育竞赛活动。
(9)实习生因病、因事请假,均应持有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。1天以内由指导教师批准;2—7天由指导教师加注意见,转院长批准;7天以上由院长加注意见,报教务处批准。
3、实习成绩评定
实习成绩评定要严格按照“教育实习成绩评定标准”及规定比例进行。优秀实习成绩不能超过实习生人数的25%,合格成绩也应占一定比例。
4、实习工作评价
(1)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可按实际派出人数的20%评选,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初评,再报校教务处审定后予以奖励。
(2)校优秀实习生可按实习生人数的10%评选,由院实习领导小组评定,并报教务处批准,予以奖励。另外,也可根据实际情况,评出一定比例的院级优秀实习生给予院级奖励。
5、实习工作总结
(1)实习生从预教开始,就要作好实习笔记,实习的最后一周要进行个人实习总结。指导教师要对实习生个人总结加以指导。
(2)实习结束后一周内要分别召开院实习工作汇报会,各个实习点对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点的实习情况,最后召开全院教育实习总结大会,写出教育实习总结,并选送有代表性的个人或实习点总结2—4份,连同院教育实习总结一并报送教务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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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6月19日
录入:陈国余
审核:韩山